为做好2018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近期几项工作请各地落实,具体安排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时间
申请受理开始日期:2018年7月23日
申请受理结束日期:2018年9月20日
回执接收截止日期:2018年10月10日
二、 继续推广使用POS机还款
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局下发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工作指引》要求,去年我省下发了全面推广使用POS机还款的通知,部分县(市、区)已经开通POS机还款功能。今年开行联合银联商务继续向未开通的地区推广。各地资助中心要充分重视这项工作,形成以支付宝为主,POS机为辅,统一便捷的还款模式,发挥现有技术力量强化贷后管理效果。
三、 加大外宣力度,提升社会影响
各地资助中心要加强对国家助学贷款成效的对外宣传,以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展和资助成效为面,以高考前后、受理期间和发放阶段为时间节点,点面结合,抓准节点,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以及横幅、展板、海报、折页等手段扩大对外宣传,提升社会影响。今年,开发银行修订了相关宣传材,各地资助中心要认真做好宣传材料的印制及分发工作,同时通过其他形式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耐心解释贷款办理流程,在贷款受理过程中对贷款学生及家长做好诚信教育宣讲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印制说明
本次修订的宣传材料分为四部分,一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栏》(见附件1)、横幅(见附件2);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见附件3);三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见附件4);四是《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宣传片》(《下载指南》见附件5)。
(二) 纸质宣传材料印制标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由省开行统一印制并寄至各地区资助中心,由地区资助中心向所辖高中及县(市、区)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栏》及横幅由受理贷款的资助中心自行印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印制。
1.《政策宣传栏》由两幅展板组成,每一幅的尺寸是2.4m ×1.8m(长×高),采用KD板裱写真喷绘的方式印制。
2.宣传横幅由两幅横幅组成,一幅内容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另一幅内容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县办理中心”。宣传横幅采用丝网印刷工艺印制,横幅材质为红色条幅绸,字体为方正兰亭中黑_GBK、字号为110pt、颜色为白色,横幅高度为60cm。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采用KD板裱写真喷绘的方式印制。
(三) 《宣传片》下载渠道
视频文件已上传至“百度网盘”保存,各地可以自行下载使用。下载网址如下:
https://pan.baidu.com/s/1yTIzFDoCiQUmRgtE2nrnzg
《下载指南》详见附件5。
三、其他工作要求
(一)落实国家政策,确保贷款资助不留死角。学生资助是解决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问题的根本保障,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稳定脱贫和高质量脱贫的重要举措。国家助学贷款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坚持做到政策落实不打折扣、责任担当不留缺口、精准资助不留死角、为民服务不能懈怠。坚持“应贷尽贷”与“精准资助”并重,避免出现预设贷款人数、规模上限导致部分贫困学生无法获得资助的惜贷现象。对确有需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允许其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足额申办贷款,进一步提升贷款资助水平,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今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年度考核将增加受理考量指标,重点考核以上相关内容,考核未达标的将继续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负责本辖区县(市、区)资助中心生源地贷款工作的督查工作,城区所辖高中按隶属关系由地区及城区资助中心负责政策及诚信教育宣传工作。
(三)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各地资助中心《政策宣传栏》和宣传横幅的张贴悬挂工作;请各地资助中心结合高中开展好“国家助学贷款高中一堂课”活动,向应届高三毕业学生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申请条件、申贷流程、征信知识等内容,并将《申请指南》发放到高三毕业生手中,要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和高中阶段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人手一册。
(四)规范贷款办理程序,平稳高效开展受理工作。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遵照《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等文件规定,进一步优化、规范助学贷款申请办理和合同签订的手续和流程,不得要求学生提供与贷款申请无关的材料,以及出具冗余重复的证明。建立贷款办理工作预案和突发状况应急响应机制,通过增设受理点、首续贷错峰受理、选派志愿者、等措施提高受理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贷款受理工作平稳、高效,杜绝学生、家长排长队等候或多次往返奔波等现象。
(五)更新系统联系人信息
请各地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核对合同联系人信息和业务经办人信息,务必保持信息的正确性。
1、合同联系人信息:在“机构管理”-“县资助中心管理”模块,核对内容包括县资助中心名称、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负责人、联系人(打印在合同上)、联系电话(打印在合同上)。
2、业务经办人信息:在“系统管理”-“用户管理”模块,核对本县(市、区)经办人员(含负责人和经办人)是否发生变动。如有变动,在“信息变更”-“用户信息变更”中提交申请,由省开行确认。
附件: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栏》矢量图
2.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横幅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矢量图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矢量图
5. 下载指南
吉林省学生资助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
贷款吉林管理分中心
2018年5月15日